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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流程专栏简介

民事诉讼流程

  • 金钱债权强制执行措施的程序与对象探讨
    日期:2015-03-21 点击:87次

    金钱债权强制执行措施的程序与对象探讨(1)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转让给最高应价者,以价款清偿债务的一种处分性强制执行措施;变卖是指对查封的动产交给有关单位出卖或自行组织出卖,以价款清偿债务的一种处分性强制执行措施。(2)拍卖须用公开竞价方式;变卖无此限制。(3)拍卖可以用于动产、不动产;变卖只用于动产。(4)对于拍卖的不动产及难以确定价格的贵重物品,应当评估及确定保留价;变卖无此限制。(5)拍卖一般在拍卖行、法院或财产所在地进行;变卖无此限制。

  • 执行回转与执行错误赔偿之区别
    日期:2015-03-21 点击:52次

    执行回转与执行错误赔偿之区别执行回转与执行错误赔偿的责任承担不同。执行回转与执行错误赔偿,二者有着质的区别,这就决定了在责任的承担,义务履行上也就不同。执行回转,是将已执行的财产再执行回去,由取得财产的人返还给被执行人,即将执行的标的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但这种再执行是由于生效法律文书错误被撤销导致的。

  • 本案被执行财产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日期:2015-03-20 点击:55次

    本案被执行财产的所有权归谁所有破产法明确规定: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故本院应中止执行,由沙某向法院申报债权,按破产还债的程序受偿。

  • 该案能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日期:2015-03-20 点击:97次

    该案能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睢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生效后,该争议出路的定点已得到确认,原告享有该确定范围内的通行权。睢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实际上就是确权行为,既然权利确定给了原告,被告就负有将该范围内的障碍物清除的义务,被告拒不履行该义务,原告据睢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而提出侵权之诉,应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睢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的确是针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该具体行为涉及的只是四至定点,并没有责令被告清除该范围内的障碍物,动员原告走行政执行的途径来清除障碍物没有依据。

  • 能否对已履行和解协议的连带责任人恢复执行
    日期:2015-03-18 点击:135次

    能否对已履行和解协议的连带责任人恢复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分担债务较这原判决的连带承担方式,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而言,后者甚强。但和解协议是债权人在和私权领域“意思自治”的具体表现,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并维护。现实中存在着较多的被告负连带责任的判决。债权人为使利益成为现实,往往变更原判决中的连带主义为现实中的分担主义。在债务明确、责任减轻的情况下,部分债务人会全面履行和解协议,践行其分担的责任。

  • 本案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日期:2015-03-17 点击:73次

    本案能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在当事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权利人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就等于否定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让裁判文书变成一纸空文,且会让不主动履行义务的人逍遥法外,有损法律尊严和权威。

  • 浅析诉讼证明中的事实推定
    日期:2015-03-13 点击:84次

    浅析诉讼证明中的事实推定民事诉讼中,事实推定被大量适用,可以说在许多案件中没有事实推定就很难做出合理判决。事实上,法官适用事实推定,就是运用经验法则来认定案件事实。事实推定的内容繁多,例如,以书面损害他人名誉的,推定有损害他人的意思;使用凶器或毒物致人死亡的,推定有杀人的故意;虽不能证明契约缔结的事实,但依契约履行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契约关系之存在(即以间接事实推定直接事实的存在)等。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诉讼程序问题研究
    日期:2015-03-12 点击:112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诉讼程序问题研究只有当这些行为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造成严重后果时,人民法院方可认为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处罚人在被人民法院处罚后,由拒不执行转变为积极配合,未造成判决、裁定不能执行等严重后果,从刑罚的教育目的出发,人民法院可以不认为构成本罪。

  • 此案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能否强制执行
    日期:2015-03-11 点击:69次

    此案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能否强制执行一种观点,是获嘉县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可以强制执行,理由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某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申请执行人是否具备申请法院赔偿确认的主体资格
    日期:2015-03-11 点击:52次

    申请执行人是否具备申请法院赔偿确认的主体资格法院对该案裁定中止执行的理由是被执行人汽贸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张某返还的微型汽车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它并不因被执行人拒绝领回而改变其所有权的归属。只要被执行人还有可供执行财产,只要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没有完全得到清偿,申请执行人就有主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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