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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专栏简介

贪污贿赂罪

  • 村委干部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贪污、受贿罪的主体
    日期:2015-03-10 点击:46次

    村委干部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贪污、受贿罪的主体(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如果他们在从事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可以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或受贿罪定罪处罚。

  • 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词
    日期:2014-12-26 点击:169次

    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词 商标侵权鉴定无法达到上述证明目的。因为,商标权人的鉴定只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店内库存的商品为侵权产品,并没有对已经销售的商品进行鉴定。也就是说,已经销售的商品有可能是侵权产品,也有可能是非侵权产品;有可能是侵犯这种商标权的侵权商品,也有可能是侵犯那种商标权的侵权产品。

  • 高某职务侵占案无罪辩护刑事辩护词
    日期:2014-12-26 点击:204次

    高某职务侵占案刑事辩护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告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之间,地位相互独立,尽管被告人高某某本人认为自己有罪,认罪服法、全额退赔,但辩护人坚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某犯有职务侵占罪不能成立。

  • 刑事辩护律师贪污罪刑事辩护词
    日期:2014-12-26 点击:225次

    刑事辩护律师贪污罪刑事辩护词既然一审判决认定阮某是因为参加经营层会议同意隐匿国有资产而构成犯罪,那么其他参会的经营层成员也没有人对上述隐匿资产表示反对,也都是同意的,那么一审判决为什么对其他成员不做有罪认定呢?同样的行为和事实却被判定有罪和无罪,一审的判决显然自相矛盾。

  • 涉嫌受贿罪案刑事律师辩护词
    日期:2014-12-25 点击:349次

    涉嫌受贿罪案刑事律师辩护词被告人王卫洪任洪奇自来水厂厂长,并不代表任何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洪奇自来水厂厂长的职权范围不包括任何公共事务,洪奇自来水厂没有国资参股、没有任何国有财产,更加谈不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

  • 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期:2013-04-23 点击:122次

    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5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7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
    日期:2012-08-04 点击:89次

    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日期:2012-08-04 点击:82次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区别在于行为方式和行为对象不同。受贿罪是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财物;贪污罪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职务之便,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人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产的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公共财产以某种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然后又以回扣、手续费等名义收回据为己有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 隐瞒境外存款罪
    日期:2012-08-04 点击:89次

    隐瞒境外存款罪 区分隐瞒境外存款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界限。只要有在境外存款数额较大并且隐瞒不报即可构成本罪,不论其是含说明财产的来源。如果行为人对其隐瞒不报的境外存款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又不能说明来源的,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日期:2012-08-04 点击:93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区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贿赂罪的界限。如果查明财产的来源是贪污、受贿所得,应当以贪污、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查明部分财产是贪污受贿所得,部分财产来源不明且数额巨大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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