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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
一协税员涉嫌受贿过堂 勾结中介违法开具完税证明 在征得声称能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同事吴某良同意后,李某成与请托人房地产中介王某崇(另案处理)谈妥了不正当报酬的数额并接受了请托
受贿罪共同犯罪的主体问题探析通过对共同受贿罪中“特定关系人”概念的分析,根据主体的范围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其有特殊亲密关系的近亲属的共同受贿;二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其无合法关系的情妇(夫)的共同受贿;三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具有兜底意义的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的共同受贿三种状态。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思考,刑法中的身份犯与非身份犯之间存在着交集,身份犯也完全可以构成非身份犯。只有行为人利用其特定身份实施了特定的行为才能构成身份犯,即使行为人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没有没利用其特定身份时,也不能构成身份犯,只能以普通犯罪论处。
帮人行贿未果后侵占贿赂款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共同受贿中的主观认定问题探析随着反腐斗争的持续深入,职务型犯罪呈现出几个显著的特点:查处的案件越来越多,犯罪数额越来越大,犯罪分子职务越来越高,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受贿罪在职务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其中,共同受贿造成的社会影响之大、毒害之深,理应受到我们的重视。
浅谈赃款去向对贪污罪成立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在办理贪污犯罪案件时,经常出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辩解已将贪污赃款用于“公务开销”如请客、送礼、娱乐消费等,对于这部分用于“公务开销”的赃款要不要从犯罪数额中扣除,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存在着争议。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法院的普遍做法是将“公务开销”从犯罪总额中予以扣除。
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探析 但从实质上看,行为人是利用了本人职务产生的制约关系,可以左右、影响被利用者的利益;这种制约关系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从纵的方面看,存在职务上的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即职务上的从属关系。二是从横的方面看,在不同的部门与不同的单位之间有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着制约关系。
关于贪污罪中的量刑失衡问题 根据近年来法院判决可以发现,同样的犯罪数额及相似的情节,量刑不一的“同罪异罚”,或者相差较大的犯罪数额,量刑基本相同的“异罪同罚”情况较为普遍。尤其在贪污犯罪中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其中10年有期徒刑量刑最为混乱。10万元可以判处10年有期徒刑,数额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也可以判处10年左右刑罚,刑期在10年左右大量拥挤。
挪用公款罪犯罪构成问题探讨(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2)行为人挪用公款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等职务上的便利条件。(3)挪用的公款归个人使用营利、或进行非法活动,或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不还的。现在多个立法、司法解释已将公款使用人不限于个人,以单位名义挪用给其他单位使用,如系个人决定,公款挪用人为谋取个人利益的,也构成挪用公款。
如何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等罪名挪用公款的社会危害性有时也是很大的。尤其多次挪用,有的明知很难有归还希望还只管挪用的,其状态放任公款的流失,或是挪用数额巨大又不能退还的,社会危害性也极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提高挪用公款罪的刑期,增加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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