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区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贿赂罪的界限。如果查明财产的来源是贪污、受贿所得,应当以贪污、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查明部分财产是贪污受贿所得,部分财产来源不明且数额巨大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39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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