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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贪污贿赂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日期:2012-08-04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64次 [字体: ] 背景色: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区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贿赂罪的界限。如果查明财产的来源是贪污、受贿所得,应当以贪污、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查明部分财产是贪污受贿所得,部分财产来源不明且数额巨大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39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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