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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中,最高院认为: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即,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能否要求另一方一起偿还根据《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家事纠纷典型案例11则裁判要旨汇总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未成年人的近亲属没有监护能力,亦无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直接指定具有承担社会救助和福利职能的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哺乳期离婚子女归谁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 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才发现一方出轨还能要求赔偿吗(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夫妻分居两地怎么诉讼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若对方起诉离婚,则对方应当向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而不能向他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同样,若你提起离婚,也只能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婚姻期间私自借款开办公司,离婚时该债务该由谁负担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一方为了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或者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时,该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本案中,男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举债是为了经营公司,且公司从未盈利,更谈不上把收入用于家庭生活
没有结婚证夫妻可以继承财产吗没有结婚证夫妻为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如果是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或者其他财产,那么就可能形成共有财产,那对方就可以要求分属于她的那部分财产。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配偶的居住权,可对抗房屋产权人排除妨害请求权在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经济来源又无其他居住条件情况下,因婚姻关系产生的居住权益并不因夫妻一方去世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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