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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专栏简介

保证合同

  • 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时,是否应当一并追加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及其法人作为共同被告
    日期:2022-10-23 点击:122次

    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时,是否应当一并追加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及其法人作为共同被告

  • 债权人起诉负责监督专款专用的第三人时,是否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
    日期:2022-10-23 点击:180次

    债权人起诉负责监督专款专用的第三人时,是否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

  • 人保与物保并存时,如何确定保证人与物权担保人的诉讼地位
    日期:2022-10-23 点击:201次

    人保与物保并存时,如何确定保证人与物权担保人的诉讼地位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方式、顺序等承担清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对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有约定的,应当首先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 主债务约定了仲裁,且主债务双方已按约申请仲裁,但债权人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的,能否追加主债务人为共同
    日期:2022-10-23 点击:231次

    主债务约定了仲裁,且主债务双方已按约申请仲裁,但债权人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的,能否追加主债务人为共同被告

  •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能否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日期:2022-10-13 点击:129次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能否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也即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期间。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以催债通知书的形式向保证人催债,原则上保证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的行为不产生使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效力;例外是,在该催债通知书的内容符合一个保证合同的新要约,保证人在催债通知书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足以构成一个承诺时,司法实践中对债权人按照新的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通常予以支持。

  • 民法典背景下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日期:2022-10-12 点击:174次

    民法典背景下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的正式实施,开创了我国法律保护担保人合法权益的新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前的担保法律制度重点是考虑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债务人、担保人合法权益保护也将得到很大强化。

  • 签了“保证人配偶声明”,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日期:2022-09-16 点击:126次

    签了“保证人配偶声明”,要承担保证责任吗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保证人作出保证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具体。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如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亦成立。

  • 当事人在债权人出具的格式保证承诺书上签字,是否具有提供保证责任的效力
    日期:2022-08-13 点击:147次

    当事人在债权人出具的格式保证承诺书上签字,是否具有提供保证责任的效力当事人以保证人身份作出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名。尽管该《承诺书》系债权人制作和提供的格式合同,但其中载明了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责任方式、责任范围、期间等内容,且载明“自愿和借款人共同参与对上述所借款项的偿还”“借款人未按期偿付借款本息时,本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等,内容清晰,当事人作为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明确,在理解上也并无争议,故其应承担保证责任。

  • 民法典时代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43种情形
    日期:2022-08-01 点击:203次

    民法典时代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43种情形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正式施行,开创了我国法律保护担保人合法权益的新时代。自此,债务人、担保人合法权益保护得到强化。

  • 保证期间的5种情形
    日期:2022-06-20 点击:95次

    保证期间的5种情形虽然陈某与吴某在《借条》中约定了“保证期间”,但其约定的保证期间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故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该案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2021年2月13日,故保证期间为2021年2月14日起6个月。陈某起诉时未超过保证期间,吴某需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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