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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房屋买卖双合同模式下责任认定

日期:2024-03-29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盛某等诉某置地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精装修房屋买卖双合同模式下责任认定

裁判要旨

法律关系相对方的认定不应拘泥于合同形式,应注意探求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经开发商指示,买受人与装修企业另行签订装修合同,也可以是精装修房屋买卖中装修部分权利义务的表现形式。此时,应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装饰装修合同的订立过程、合同条款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评价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探究合同相关各方的真实合意,继而认定开发商是否应就逾期交房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关联索引

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2民终8286号民事判决(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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