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对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效力认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诉讼过程中给当事人指定合理的期间,由其办理相关的土地变更手续,并视变更手续完成的结果再行作出判决。
案例索引:海南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与周春梅、三亚中海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87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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