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持股与委托投资的关系
裁判要旨:实际出资人以委托持股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的,委托持股与委托投资并不相互排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委托持股关系,与当事人一方所称存在委托投资关系并不矛盾。
案例索引:李奕基与福建东方艺术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217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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