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在新三板挂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截至今年6月份,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已达7008家,其中做市转让1492家,协议转让5516家,总市值达29908.71亿元,总股本4090.64亿股。
目前新三板受到众多中小企业的追捧,本律师在近期参加的几个论坛和沙龙活动中,也常遇到企业负责人咨询新三板挂牌有何条件、有何利弊等问题。以下就企业挂牌条件进行解答:
申请新三板挂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挂牌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 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将上述六项挂牌条件进行细化,形成基本标准如下: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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