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赃车去兜风 出了车祸被判刑
一窃贼偷完摩托车外出兜风,正得意忘形时,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电动车,被摩托车压得动弹不得,民警在处理纠纷时发现这辆摩托车是被盗车辆,遂抓获窃贼。12月5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窃贼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6月7日晚21时许,张某某在一饭馆酒足饭饱后四处溜达,走到南阳市信臣路一水泥经销处问要不要搬运工,店内王某、肖某等4人正在打牌娱乐,就说不要。张某某走出店门时发现店门附近停着一辆雅马哈150摩托车没有上锁,张某某看看四处没人推上就走。他来到一家摩托修配处谎称丢了钥匙让店主更换了锁芯并配了钥匙。再说这辆雅马哈150摩托车的主人肖某打完牌出门才发现摩托被盗,遂报警。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张某某到晚上11点多了还兴奋得抑制不住,骑着摩托车兜风。可是乐极生悲,张某某在行至南阳信臣路与人民北路交叉口时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后摔倒,被摩托车压在身上不能动弹。电动车主闻声出门,见自己的电动车被撞坏,就要求张某某赔偿,被拒绝后报警。出警的公安民警在处理纠纷时发现这辆摩托车居然就是刚才被盗的摩托车,张某某见状不妙,拔腿要逃,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8000元.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受到惩罚;为打击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范成然 薛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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