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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该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除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外,公司和公司的其他股东、债权人以及股权转让方的债权人都有权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主张合同无效;股权作为公司法规定的一种具有独立内涵的包括财产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新型权利形态,股权转让行为还受到多种法律制度的规制。
受让人已支付股权受让款,但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能否认定该股权转让已经生效
股权律师谈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规则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以前期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前提,一方没有履行前期租赁合同主要条款,致该合同与股权交易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相对方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前期租赁合同和股权交易合同。
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公司股权的,夫或妻一方与他人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应当根据案件事实,结合另一方对股权转让是否明知、受让人是否为善意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能够认定另一方明知股权转让,且受让人是基于善意,则股权转让协议对于另一方具有约束力。
股权转让中因“欺诈”可撤销合同的认定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需要符合一定的要件:一是行为人存在欺诈的故意,二是行为人做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三是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相应意思表示。转让方在股权出让过程中,未向受让方等主动披露标的公司未使用专利配方进行生产的事实,甚至对标的公司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夸大宣传,这些行为均是为了使对方相信标的公司具有巨大经济价值,因而愿意付出较高的收购对价。
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合同的效力应当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除国有独资公司和外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需要办理批准手续外,我国法律、法规并未规定股权转让合同须经登记或者审批程序方为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款付款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法院将如何认定,双方付款期限约定不明,收款方有权随时主张权利,但应当给与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经股东名册变更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等事项的登记属于一种商事登记,就商事登记的目的和功能而言,可分为设权性登记和对抗性登记。前者具有创设权利和法律关系的效力,如不动产抵押登记;而于后者,有关事项未经登记不会导致整个商事登记行为无效,只是该事项本身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果。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其中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因此,通过上述案例和法院审判实践可知,股份转让合同亦可以附生效条件,但该生效条件应为可以限制合同效力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某些合法事实,而不能以将来必须履行的,以合同生效为前提的法定或约定的合同义务,如工商变更登记等。
如何认定附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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