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民事诉讼流程专栏简介

民事诉讼流程

  • 村委会私自处理了集体所有的房屋是否可以起诉撤销
    日期:2016-01-10 点击:86次

    村委会私自处理了集体所有的房屋是否可以起诉撤销我国《物权法》第63条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个规定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相吻合

  • 房屋使用人能否起诉业主委员会
    日期:2016-01-10 点击:81次

    房屋使用人能否起诉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是指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的纠纷。作为《物权法》规定的一种新型民事纠纷,首先要注意提起该诉讼的只能是小区的业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业主是指在该物业小区内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即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人。

  • 执行案件中,哪些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
    日期:2016-01-10 点击:93次

    执行案件中,哪些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中第十三条的规定有:公告送执行达法律文书的期间;暂缓执行的期间;中止执行的期间;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期间;与其他法院发生执行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的期间

  • 一方被监禁,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日期:2016-01-10 点击:51次

    一方被监禁,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起诉离婚被驳多久可以再起诉
    日期:2016-01-07 点击:101次

    起诉离婚被驳多久可以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签订的《调解协议书》能否向法院请求撤销
    日期:2016-01-06 点击:357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签订的《调解协议书》能否向法院请求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身份证能否继续购票
    日期:2016-01-06 点击:478次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身份证能否继续购票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起诉个体工商户是以业主还是字号为被告
    日期:2016-01-04 点击:270次

    起诉个体工商户是以业主还是字号为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队达成了赔偿协议可以再起诉吗
    日期:2016-01-04 点击:129次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队达成了赔偿协议可以再起诉吗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之前与对方车主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撤销。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签订协议的时候是受胁迫或该协议明显有失公平,亦或是对方拒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下,才能撤销之前的协议,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 为什么登记立案实施后,立案法官还要审查我的材料
    日期:2016-01-03 点击:124次

    为什么登记立案实施后,立案法官还要审查我的材料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