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字号与在先商标文字相同是否必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裁判要旨
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因在后登记的企业名称未突出使用在先注册的商标文字引发的纠纷时,应综合考虑在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企业名称的使用方式、使用人的主观状态等因素,衡量是否足以产生市场混淆、违反公平竞争。
本案案号:(2022)渝0103民初19646号
案例编写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曾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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