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负有哪些义务?
《民法典》第869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转让费、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负有如下义务:
第一,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技术。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约定的时间、约定的方式、约定的方法、约定的条件等实施、使用技术秘密。
第二,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费、使用费。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约定的时间、约定的支付方式、约定的币种、约定的支付次数等支付技术秘密的转让费、使用费。
第三,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是指不得将技术秘密中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相关文件等泄露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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