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对承包人应如何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793条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对承包人补偿因建设工程经验收是否合格而不同。
第一,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第二,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此外,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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