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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财务
企业经营中的节税技巧税前利润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也是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主要依据。而企业经营利润的多少,和企业日常处理经营业务的方法有着直接的关系。而我国税法的规定给企业提供了选择不同方法的机会,这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资产重组中的税收筹划由于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价款方式不同,将导致不同的所得税处理方式,其涉及被合并企业是否就转让所得缴税、亏损是否能够弥补,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股利折现、接受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等问题,比较复杂。因此,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采取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20%的合并方式都划算。要考虑可弥补亏损数额的大小、行业利润率的高低等因素。
公司扩张中的税收筹划采用何种形式纳税关键取决于公司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义务人。这样,受公司分支机构可能存在的盈亏不均、地区税率差别及资金控制等因素影响,不同缴纳方式会使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整体税负水平产生较大的差异。
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凡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人购建资产的价值。
固定资产投资的税收筹划众所周知,加大成本会减少利润,从而使所得税减少。如果不提折旧,企业的所得税将会增加许多。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于资产使用期内可以分期计提折旧。折旧可以起到减少税负的作用。这种作用称之为“折旧税抵”或“税收档板”。
什么是损失“非正常”有人认为,商业零售企业库存商品削价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理由是削价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也有人认为属于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其理由是削价是经营中的正常现象,是难以避免的。
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个人支付的各类境外保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该如何优化优惠形式也应多样化。税收优惠方式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将税收优惠从直接减免税转向间接引导为主,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的采用多样的手段,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结转、延迟支付、税收信贷、技术开发基金等方式。在目前技术进步加快、劳动手段升级换代加快的条件下,我国应充分运用加速折旧办法促进我国企业的技术进步,以达到对特殊行业、企业的鼓励、扶持和引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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