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商业秘密
被收购方在公司并购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之关于目标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在收购方对被收购发开展尽调之前,根据目前市场的惯例,被收购方可以要求与收购方以及收购方的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或者由收购方出具保守目标公司商业秘密的保证函,通过双方签署保密协议的方式禁止收购方以及中介机构将获悉的商业秘密外传。保密协议主要内容有:(1) 保密义务主体,除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外,还应包括参与尽调事项的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服务人员。(2)保密信息范围的界定,保密协议应对需要保密的信息范围进行明确约定。(3)保密责任。该条款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4) 保密资料的销毁或退还,不论最终是否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均应注意不能将法律尽职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不当处置,而应予以返还相关主体,或者予以销毁,或者妥善归档保存,避免泄密造成严重后果。(5)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应当是自保密义务人知悉该等商业秘密至该等商业秘密公开之日。
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负有保密义务吗
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负有哪些保证义务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让与人或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保证自己有权转让或者有权许可该项技术,否则属于无效行为,由此订立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负有哪些义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各负有哪些义务
商业秘密侵权诉讼证据取得研究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程序性方面的要求在商业秘密保护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尤其是证据取得,更可以说是商业秘密权益人得以获得实质性保护的关键所在。而在商业秘密诉讼中,商业秘密一般是包含在证据中的,可能泄露的环节也正是在证据取得等可能为权益人以外的人员接触到商业秘密的程序中。
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依照《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受法律保护。粉末厂作为商业秘密的合法持有者,就是该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陈昆西与陈孟宗作为粉末厂掌握和了解该商业秘密的工作人员,依照《民法通则》第6条的规定负有为本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义务,却擅自将该秘密使用于与他人共同投资举办的横竹厂,致使该厂能生产和销售与粉末厂相同的产品,给粉末厂造成经济损失。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救济商业秘密所有人可选择适用或者合并请求。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没有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责任,联邦刑法也没有直接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规定,只有少数州对不正当取得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责任有特别规定,且按盗窃论处。德国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救济一直以刑罚处罚为主,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规定的对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救济方法主要是请求停止行为和损害赔偿。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非法使用是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违反约定将其获取的商业秘密在各种有用的场合加以运用。其可能用于生产,也可能用于经营或者销售及其他方面,但不管用于什么场合,不影响侵权行为的成立。非法使用既包括非法自己使用,也包括非法允许他人使用。
当前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几个问题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为赔偿额。侵害人对于商业秘 '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人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予以赔偿。包括商业秘密的研制开发成本,使用或者转让情况,市场的容量和供求关系,以及受害人营业额的实际减少量等。
京ICP备12000547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