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刑事犯罪案例专栏简介

刑事犯罪案例,刑事辩护案例。

  • 帮助犯罪分子设置并运行伪基站的行为应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日期:2024-06-23 点击:21次

    帮助犯罪分子设置并运行伪基站的行为应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醉驾逃逸导致无法及时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的如何处理?
    日期:2024-06-17 点击:13次

    醉驾逃逸导致无法及时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的如何处理?公诉机关仅指控危险驾驶罪而未指控妨害作证罪的事实,人民法院不宜径行改判为妨害作证罪。对未指控的事实,即使与已指控的事实有关联,人民法院也不能超出指控范围对被告人进行定罪处罚,否则便违背了刑事诉讼中诉审同一的原则,不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虽篡改部分证据,但存在真实民事法律关系,不认为是犯罪
    日期:2024-06-12 点击:21次

    虽篡改部分证据,但存在真实民事法律关系,不认为是犯罪人民检察院办理不批捕复议案件,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促进对复议决定的理解认同。对行为人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妨害了司法秩序或者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建议,使行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窃取型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分
    日期:2024-06-05 点击:30次

    窃取型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分,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窃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虽同时符合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因窃取型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系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且不法程度存在差异,应遵循“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处理原则,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 这起案件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
    日期:2024-05-24 点击:22次

    这起案件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综合考虑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认定、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追究的协调统一,追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认定为正当防卫有其必然性、必要性。司法裁判的作用不仅在于对个案是非曲直进行法律评价,而且能对社会进行规范指引。

  • 员工加价销售公司产品侵吞差额利润构成职务侵占罪
    日期:2024-05-22 点击:78次

    员工加价销售公司产品侵吞差额利润构成职务侵占罪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条件,虚构加盟商的名义从单位订购产品,享受加盟商的价格优惠,再私自加价销售给非加盟商,侵吞差额利润,因公司销售给包括员工、非加盟商的价格高于加盟商的价格,故从中牟取的利益属于单位财物,而非行为人劳动所得,职务行为与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构成职务侵占罪。

  • 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本单位财物”的认定
    日期:2024-05-22 点击:47次

    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本单位财物”的认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本单位的资金”,既可以是本单位的原有资金,也可以是应当交付给本单位的客户资金。对于单位的应收款项、可得利益等,虽然尚未进入单位账户或者由单位实际控制,仍属于单位的财物。

  • 数额犯中犯罪既遂与未遂并存时如何量刑
    日期:2024-05-21 点击:25次

    数额犯中犯罪既遂与未遂并存时如何量刑如果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较重或者二者相同的,应当以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将包括未遂部分在内的其他情节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调节要素进而确定基准刑。如果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较重的,应当以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将包括既遂部分在内的其他情节,连同未遂部分的未遂情节一并作为量刑起点的调节要素进而确定基准刑。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本人支付账户供他人使用,情节严重的,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日期:2024-04-27 点击:26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本人支付账户供他人使用,情节严重的,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网络视频缓存加速服务提供者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认定
    日期:2024-04-22 点击:18次

    网络视频缓存加速服务提供者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认定被告单位深圳市某播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某、吴某、张某某、牛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视频,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应依法惩处。关于本案是否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经查,以技术中立原则给予法律责任豁免的情形,通常限于技术提供者,对于实际使用技术的主体,则应视其具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