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刑事犯罪案例专栏简介

刑事犯罪案例,刑事辩护案例。

  • 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日期:2024-02-26 点击:69次

    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当防卫不起诉案防卫人被骗入传销组织,在人身自由、健康、安全遭受传销人员不法侵害时,面对多人围殴,尽管不法侵害人没有持器械,防卫人持刀反击,造成伤亡结果的,应当从防卫人的角度设身处地考虑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湖北省京山市余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日期:2024-02-26 点击:32次

    湖北省京山市余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在道路行车纠纷中,一方正常行驶,另一方违章驾驶,主动挑衅,引发打斗的,在判断行为人是互殴还是防卫时,要从谁引发矛盾,谁造成矛盾升级,以及行为手段和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判。要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准确认定,司法结论应彰显公平公正、邪不压正的价值理念。

  • 对不同被告人可适用不同罚金计算标准
    日期:2024-02-18 点击:24次

    对不同被告人可适用不同罚金计算标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罚金数额的确定有两个标准,既可以按照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来确定,也可以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确定。一般来说,非法经营数额的标准要重于违法所得的标准。因此,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对共同犯罪中不同被告人若均适用同一标准量刑畸轻畸重时,可以根据不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分工、所起的作用、违法所得的多少等具体情节适用不同的标准确定罚金数额,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 在小区道路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日期:2024-02-18 点击:62次

    在小区道路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若社会车辆只要登记车牌号或者交纳一定费用,即可进出小区、在小区内停放的,则其通行条件并无特定的人身依附关系,对象不特定,范围面向社会大众,在该管理模式下的小区道路、停车场与公共道路、停车场无异,属于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方。

  • 因民间纠纷多人殴打多人的行为定性
    日期:2024-02-08 点击:66次

    因民间纠纷多人殴打多人的行为定性对于因琐事而突发的涉及人员众多的群体性斗殴案件,应结合斗殴起因、具体情节和实际后果综合分析,并且考量侵害的具体对象和法益,从严掌握聚众斗殴罪的适用标准。对于一方为多人的伤害打斗行为,如查明事出有因、目标明确、伤害故意明显、不具有挑战社会秩序意图,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依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防止将多人实施的普通伤害、杀人等行为简单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 体育彩票造假的行为如何定性?
    日期:2024-02-08 点击:91次

    体育彩票造假的行为如何定性?被告人虽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通过公开摇奖的方式决定的体彩大奖,是否出现大奖以及谁中大奖均具有不确定性,被告人改变体彩摇奖用球重量的行为方式,实际上并不具有左右体彩大奖结果的客观属性,因此本案行为不宜认定为诈骗罪。

  • 将溶剂残留超标的浸出菜籽油以压榨菜籽油销售行为的定性
    日期:2024-02-06 点击:29次

    将溶剂残留超标的浸出菜籽油以压榨菜籽油销售行为的定性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理由是:压榨菜籽油使用的是物理方法出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加入溶剂,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对外以压榨油名义销售菜籽油,但在生产过程中加入压榨菜籽油禁止添加的化学溶剂,故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综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原审被告人田某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不符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日期:2024-02-06 点击:49次

    综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原审被告人田某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不符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 宋某敏非法行医案——无证从事医疗美容行为致人轻度残疾
    日期:2024-01-05 点击:57次

    宋某敏非法行医案——无证从事医疗美容行为致人轻度残疾本案中,被告人宋某敏无行医资质,非法从事医美行为,致人轻度残疾,依法应予惩处。本案的处理,一方面给美容机构、相关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无证行医或者“超范围”从事医美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爱美人士选择医美服务应审慎辨别执业人员和场所是否具有适格资质,避免上当受骗。

  • 宋某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无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致人死亡
    日期:2024-01-03 点击:35次

    宋某兰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无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致人死亡生育权关系到人类的繁衍,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一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既扰乱了医疗管理秩序,又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本案中,被告人宋某兰明知自己不具有行医资质,仍然在其经营的药店内为多人进行节育手术,导致一人死亡,应依法惩处。本案也提醒育龄青年要珍爱身体,如有需要,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节育手术,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