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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保险纠纷律师

  •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101次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规定 必须对保险业进行严格管理。这种管理必须是全方位、全过程的,从其设立、运行、经营规则,直至清算,都要作出全面的规范,以保护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本条的规定是对保险业运行的最初环节作的要求。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设立进行审批,有利于保证保险公司的质量,有利于我国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 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106次

    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的规定 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股份有限公司是当今世界保险业主要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采取这一形式,可以广泛地募集到巨额资金,其财力愈雄厚,信誉愈好,就可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同时,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程度比较高,公司的财务会计事务依法公开,可以使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对其实行有效监督。

  •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或者保险费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284次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或者保险费的规定 为了防止保险人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或者保险费时发生拖延,本条规定了退还期限,即自保险人接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

  • 人身保险的保险人无代位求偿权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81次

    人身保险的保险人无代位求偿权的规定 财产保险的标的价值是可以确定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赔偿额度也是可以确定的。因此,财产保险适用补偿原则,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受到的损失。保险人在进行赔偿后,就在赔偿限额内取得了对该保险标的的权利,因为财产权利是可以转移的。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88次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国际上通行的人身保险中的不保条款。因此,本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包括被依法判处死刑及在实施故意犯罪过程中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规定是指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则不适用。

  • 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自杀法律后果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105次

    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自杀法律后果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之后间隔一定时间发生的自杀,符合保险事故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鉴于此,本条第二款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法律后果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141次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法律后果的规定 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的行为是危害被保险人的身体或者生命的违法行为,不仅应当依法受到刑事制裁,而且也应当剥夺其享有的受益权这一民事权利,不能使受益人因违法行为而得到经济上的利益。因此,本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 没有受益人时保险金如何给付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98次

    没有受益人时保险金如何给付的规定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是指本法规定的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情况。受益人主动放弃受益权是受益人在享有受益权的前提下主动放弃这种权利。受益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受益人可以放弃。

  •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日期:2013-06-10 点击:209次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由于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变更受益人涉及对保险合同的变更,关系到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给付保险金时确定给付对象的问题。所以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行为,必须通知保险人才对保险人产生效力,否则保险人仍将向原保险合同规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日期:2013-06-10 点击:238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同时,针对实践当中可能出现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对指定的受益人未确定受益份额的情况,为了减少由此可能产生的纠纷,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公平的解决办法,即所有受益人按照相等的份额享有受益权,实际上使受益人处于同一受益顺序等额享有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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