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行政诉讼流程专栏简介

行政诉讼流程

  • 论个人权利在行政诉讼中的体现
    日期:2015-06-23 点击:43次

    论个人权利在行政诉讼中的体现行政诉讼制度应运商品经济而产生。以保障人的经济活动而存在。但是,行政诉讼制度也未就此忽视对人基本民事权益的保障。经济自由更为注重对经济活动的保障,而经济自由也是以承认存在个体的人存在为基础。人之为人所享有的权益是所有法律应予以保护的共同内容。在于刑事权力相似地是,行政权力也存在以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为惩罚内容的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制度。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思考
    日期:2015-06-23 点击:64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思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问题是行政诉讼中一个特有的重要问题,也是行政诉讼区别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一个不同之处,即并不是所有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反映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界定和司法审查的强弱度,也关系到公民组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的宽窄程度。从根本上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一个行政救济理论问题。

  • 对行政审判调解机制的思考
    日期:2015-06-23 点击:66次

    对行政审判调解机制的思考各地的法院也大量采用调解的方式来了结行政争议案件。这些案件多集中在争议难以解决的案件中,比如拆迁补偿等,当事人双方的分歧往往较大,并且很难通过法院审判来解决。二通过调解的方式,往往可以降低冲突的激烈程度,使得双方能够理性的考虑和衡量纠纷,达到更好的定纷止争的效果。

  • 人民法院能否主动审查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
    日期:2015-06-17 点击:619次

    人民法院能否主动审查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该条款已赋予人民法院主动审查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权利,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 能否在行政诉讼中附带提起行政赔偿
    日期:2015-06-17 点击:96次

    能否在行政诉讼中附带提起行政赔偿,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难以相融,在行政诉讼中不能附带提起行政赔偿,而是分别立案,可以并案审理。条文中的“一并”含义,不是合在一起,这里的“并”字是作副词使用,例如“两说并存”,“相提并论”。表示不同的事物同时存在,不同的事情同时进行。

  • 邮政工作人员代为签收后上诉期限如何认定
    日期:2015-06-16 点击:87次

    邮政工作人员代为签收后上诉期限如何认定

  • 逾期交纳上诉费的上诉人是否丧失上诉权
    日期:2015-06-16 点击:755次

    逾期交纳上诉费的上诉人是否丧失上诉权王某虽未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书之日起的7日内交纳上诉费,但王某在上诉期限内提交了上诉状,而且其交纳上诉费的日期未超过合理的交纳上诉费截止期限。应认定王某的上诉行为合法有效。

  • 论行政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日期:2015-06-10 点击:105次

    论行政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由于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的是“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形式,通过建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既有利于发挥其惩罚作用,对行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形成更有效的制约机制,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管理,使行为更加规范;也有利于消除和缓解受害人对对国家公务活动可能产生的不满和对立情绪,使广大人民群众更信任法律,更依赖法律,提高我国法治化进程。

  • 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
    日期:2015-06-08 点击:74次

    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对象具有广泛性、不特定性等特点,因此,理论上认为,如果它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则表明该抽象行政行为是正确的,个别利益服从群体利益;如果它侵犯了绝大多数人利益,则由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来改变,而个别人以单独的诉讼方式是难以彻底解决所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问题的对象,而且同时也认为抽象的行政行为并不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通过具体的行政行为来调整的。

  • 对行政机关内部奖励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日期:2015-06-08 点击:139次

    对行政机关内部奖励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