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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企业专栏简介

特殊类型企业

  • 浅析一人公司相关法律问题
    日期:2015-04-17 点击:195次

    浅析一人公司相关法律问题一人公司的性质。目前,学界关于一人公司的法律性质尚存在很大分歧,各种观点莫衷一是。国外大多数学者围绕一人公司是否具有社团法人性质进行讨论。其中,赞成者如股份社团说,即认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构造并非基于股东的复数,而是基于股份的复数,由于股份总是复数,因而一人公司不失社团性。反对者也有之,如营利财团法人说,认为公司的集团性是指公司财产上的集团性,而不是指股份集中在一个股东手中,集团性不是以股东人数的单复数来划定的,因而,以财产为基础的公司不会失去集团性之意义。

  • 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制
    日期:2015-04-17 点击:197次

    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制一人公司的出现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出资经营者为追求有限责任,降低经营风险的结果,是企业主自我选择的结果。关于一人公司的利弊分析,以及是否在公司法中加以承认一直是理论界和立法部门争论不休的重要问题。随着公司法的修订,关于一人公司的论战可谓是尘埃落定,新《公司法》在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中专设一节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做了特别规定,包括股东资格、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特别公示要求及其他运营规则。

  • 解读新《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日期:2013-06-21 点击:1970次

    解读新《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唯一性决定了其权力机构的特殊性,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相应也就排除了其适用有关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股东表决程序等规定。一人股东在行使股东会职权做出相应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这是新《公司法》为了防止一人股东独断专行,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而为其设置的要式义务。

  •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以及法律适用的规定
    日期:2013-06-09 点击:320次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以及法律适用的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国有企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作为监事会成员
    日期:2013-04-27 点击:1291次

    国有企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作为监事会成员 国有公司实际主要指两种情形:一种是国有独资公司,即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一种是国家出资占控股地位的多种成分并存的公司,亦称为国有企业,只是要强调国有股份应占到50%以上,如果只是参股,则不能称为国有企业。

  • 持股职工在章程规定的退股事由出现后不同意退股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3-04-23 点击:243次

    持股职工在章程规定的退股事由出现后不同意退股应当如何处理鉴于股份合作制企业具有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的特征,企业职工因退休、调离、辞职或者被除名等情形离开企业,参照国务院政策性规定和部委规定办法的规定,其不再具有企业劳动者的身份,相应也不再享有企业股东的资格,故其原持有的股权应当按照章程规定予以退股,由企业或者其他职工受让。对原持股职工在离开公司后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为原企业股东并享有股权的,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 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应当如何确定
    日期:2013-04-23 点击:305次

    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应当如何确定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对股权转让价格有规定的,按照章程的规定处理。章程未作规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可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可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其他会计报表中所列的“企业净资产额”确定每股价格后予以处理。

  • 《公司法》中关于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
    日期:2013-04-23 点击:948次

    《公司法》中关于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对注册资本的限制。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十万元,比起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三万元),其门槛要高一些,并且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实缴资本制,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必须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缴清,有别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认缴资本制。

  • 个人独资企业诉讼主体应当如何确定?
    日期:2013-04-23 点击:653次

    个人独资企业诉讼主体应当如何确定个人独资企业资产属于投资人遗产,根据《继承法》第24条规定,投资人的继承人对个人独资企业资产负有保管义务。如果清算过程中发现继承人故意隐匿、侵吞遗产或者致使遗产价值严重减损的其他情形,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继承人要求赔偿。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资不抵债,那么债权人仍然可就债权未受清偿部分起诉继承人,要求其将投资人的其他财产进行清算以清偿债务。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日期:2013-01-07 点击:312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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