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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因堵车导致误机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责任承运人对公路客运途中发生的堵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见,但不能准确预见其发生的确切时间、地点、延续期间、影响范围,因此,堵车属不可抗力事件。承运人虽可免除违约责任,但不可免除不可抗力的风险责任。对堵车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和托运人应依公平责任原则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
韩某以虚拟财产被盗为由诉某公司娱乐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与被告形成娱乐服务合同关系。在网络游戏中,原告作为消费者,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法保护;运营商有义务保护消费者对该账户及账户内物品的完整和独占,被告对原告在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未能提供安全的防护措施,致原告虚拟财产丢失,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
购买标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应否获10倍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9条、第21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系强制执行的标准。卫生部于2012年4月20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3.8条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者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本案数字字体高度未达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采纳原告的诉称理由,支持10倍赔偿。
游客如果遭遇旅行社单方面变化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行社与游客签订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如未提前通知旅游者,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国内游应提前7B(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总额,并按相应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随团旅游遭遇食宿星级酒店“降级”怎么办对于受骗的游客来说,可直接向旅游局的质监部门投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中明确规定,“安排的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合同法释义之 第七章 违约责任 本章共十六条,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预期违约制度、损失赔偿额的确定、违约金制度、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适用,不可抗力以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等内容作出了规定。现实中违约形态表现多样,不少学者对此都有归纳,如有的将债务不履行分为拒绝给付、给付不能、不完全给付、迟延给付四种状态,有的则强调预期违约、根本违约、部分违约。这些归类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难免有所疏漏。本文从分类入手,阐述违约形态,以适用各种违约现象。违约行为从不同角度可做多种分类。
当事人未以反诉或抗辩方式要求调整违约金的,法庭不得进行释明诚实信用原则为强制性规定,法庭可依职权予以适用,而无须当事人主张。二审法院依职权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认定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无效,撤销原审关于违约金支付的判决,发回重审。重审法院须要求原告证明自己所受损失,以所证明损失金额作为判决被告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额,如原告不能证明其所受损失金额,则判决驳回其请求。
合同法是否承认违约责任的过失相抵规则 中国合同法制定时,就谋求实现违约方与受害方之间的公平这一立法目的,在认可过失相抵规则与否定过失相抵规则两个立法方案之间,经过再三斟酌权衡之后,既未采纳学者建议规定过失相抵规则(删除减损规则)的方案,也未采纳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并行规定过失相抵规则和减损规则的方案,而坚持涉外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和维也纳公约的立场,其否定过失相抵规则的立法者意思十分明显,不得认为存在"立法漏洞"。
合同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一)律师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努力发现并提示委托人合同中所存在的各类风险及不利条款,特别是有可能加重委托人责任、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因约定不明有可能产生重大争议的条款。律师审查合同的工作范围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合同条款本身,除既有条款外,还应充分注意根据合同性质或交易目的应予约定而未予约定的内容,或足以影响双方重大权益的其他条款约定不明、冲突等情况。
合同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二) 合同中关于交易内容、交易方式的约定,是否适合标的的特点及需要、是否有助于实现交易目的;合同中是否已经结合交易的特点、背景并基于通常的判断,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或争议进行了充分的预见,以维护委托人利益、提升交易的安全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或合同中明示或隐含的管辖等条款,是否有利于维护委托人的交易安全、便于委托人行使权利;合同条款的设置是否便于交易、便于追究违约责任并适合合同各方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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