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用工存风险,优化机制解纠纷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共有11名劳动者起诉位于朝阳区的某网约车平台运营方,即某科技公司。劳动者主张自2020年入职某科技公司,通过该公司管理的APP接单,从事司机工作,并通过签署“驾驶员服务标准细则”等,加入“排班调度微信群”等方式接受某科技公司的统一管理,后某科技公司无故关闭其接单账号,拒绝劳动者继续工作,实质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均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
处理结果
该批案件属于较为典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案件,涉及多个企业间用工管理关系的认定。为了更好平衡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新业态经济发展,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低成本的多元解纷方式,朝阳法院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与调解能力突出的青年法官组成合议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一方面,迅速组织庭审工作,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提交证据,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和疑难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寓调于审、以审促调的方式,开展全流程调解。结合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护的“两指引一指南”精神,在评估案件特点并询问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在线调解,最终全部11起案件达成调解,共计为劳动者挽回损失26万余元,同时为企业避免1000余件潜在诉讼。
典型意义
朝阳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部署要求,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该批案件,实现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和平台经济发展“双保护”。同时,就案件审理中暴露出的企业用工管理问题发送司法建议,建议企业应进一步围绕强化社会责任承担、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等方面完善机制,从源头避免纠纷产生,营造规范健康的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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