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民事诉讼律师 >> 人格纠纷

信用卡逾期还款上征信 诉请侵犯名誉被驳回

日期:2023-01-06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信用卡逾期还款上征信 诉请侵犯名誉被驳回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袁佳云,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众所周知,信用卡逾期还款会在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然而,陈某在逾期还款留下不良记录后,将某银行诉至法院,认为银行侵犯其名誉权等权利,要求银行删除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并对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近日,如皋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名誉权纠纷。

原告陈某向某银行申领信用卡后,将该信用卡与苹果支付绑定产生虚拟设备卡并消费产生债务,其后仅偿还了部分欠款,剩余欠款未及时偿还。该银行及其委托的金融服务公司安排员工至陈某住处与其协商,在此过程中,陈某抢夺工作人员的物品导致工作人员报警处理,后经多次协商陈某归还了剩余欠款。陈某称银行及金融服务公司的员工在协商过程中报警、进入其住处等行为侵犯其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要求银行及金融服务公司删除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作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征信信息的主体,按照法定程序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不良信息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双方协商过程的录音及相关记录,工作人员仅就信用卡欠款一事与原告进行协商,协商后陈某自愿还款,工作人员并没有侮辱、诽谤原告或刺探、泄露、公开原告隐私等公然损害原告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的行为。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我国民法典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更加详尽的规定了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尤其是列明了禁止侵害各种人格权的具体行为。这样,民法典更好更精准地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同时也给案件审理提供了更准确的依据和标准。

本案中,关于陈某主张的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陈某信用卡逾期还款情况属实,不存在信用评价不当的情况,其要求删除不良信息的请求无法律依据。银行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其正常协商还款一事,并无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的行为,故陈某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