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电表偷电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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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电表偷电!
这是违法的!
肖某以前做过装修,对用电方面有一定的了解。一次,他偶然听到别人说改装电表可以“省电”,一下子就萌生了通过帮人改装电表挣钱的想法。
2012年,肖某前往朋友唐某家中,用螺丝刀、夹钳、扳手等工具,在唐某家的电表内加装了铜丝分阻电流,完成了电表“改造”。该电表比以前转的更慢了,非常“省电”。
肖某于是对唐某说:“如果你有朋友也想要改装电表‘省电’,就介绍给我,做成了,我返你介绍费。”
2012年至2017年期间,肖某或自己联系,或经唐某介绍,在合川、沙坪坝、九龙坡等地改装电表10只,盗窃电量折合电费约30000元,唐某参与改装电表6只,盗窃电量折合电费约15000元。
2018年,合川公安局接到某电力公司报案,该案事发。肖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合川公安局抓获,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合川检察院以被告人肖某、唐某犯盗窃罪提起公诉。
合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相互伙同,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均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依法追缴了两人的违法所得,没收了作案工具。
提醒:请人民群众要擦亮眼睛,不要因贪图小便宜吃大亏,要合法、合规用电。
来源:合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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