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三昌缺席审判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案情简介
这是我国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的第一起被告人贪污案。2000年12月7日至2000年12月15日,被告人程三昌利用担任豫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港元、新西兰元、美元等折合人民币共计308.88万余元,并于2001年2月7日逃往国外。2002年2月8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2021年12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院公开审理了程三昌贪污一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适用缺席审判程序,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程三昌后,程三昌未按要求到案。程三昌的近亲属代为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了质证,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程三昌的近亲属委托的辩护人代其宣读了最后意见,充分保障了其应有的诉讼权利。本案将择期宣判。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缺席审判,与对席审判相对应,是法院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或因其他原因出境后,在境外滞留不归等情况时适用的审判程序。该程序的建立,是适应新时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重要立法。本案的审理,向已经外逃和可能外逃的贪腐分子发出强烈信号——无论逃到天涯海角,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同时本案审理中,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党的十九大以来追逃追赃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程三昌缺席审判案是一个缩影。它反映的是我国运用法律手段追逃追赃的效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追逃追赃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天网”越收越紧,程三昌们的外逃之路也将被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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