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成果的人身权归谁享有?
《民法典》第849条规定,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技术成果的人身权,即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以及取得国家荣誉证书、奖章和其他奖励的权利。这一权利与完成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人身紧密相连,因此,这一权利应当属于对完成技术成果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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