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情景再现
高某与刘某是同事,两人私下里关系就不是很好 一次,两人因为工作发生矛盾,刚开始只是争论,后来甚至在公司动起手了 幸亏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及时调解了,但事后,高某仍对此一直耿耿于怀 高某便决定吓唬一下刘某,让刘某以后在公司里老实一点。于是,高某找来了几个朋友,在刘某晚上下班的时候截住了刘某,并对其进行恐吓此事发生后,刘某精神一直处于极度紧张中,后经过检查刘某患上了轻微的精神病,需要长期进行治疗。请问,刘某可以要求高某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吗?
依法解答
刘某可以向高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高某在与刘某发生矛盾后对刘某进行恐吓,导致其精神恍惚。高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刘某的健康权、身体权,并给刘某带来了无尽的精神痛苦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刘某可以依法要求高某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
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总结提示
伴随着人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被侵权人的精神通常都会受到一定的损害。为了更好地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防止侵权人给其造成更大的伤害,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的同时,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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