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机构有权无偿使用公民的肖像吗
情景再现
2016年2月5日,张某与刘某到某影楼去取拍好的婚纱照。二人到了影楼后,影楼老板非常热情,并亲自为二人取了照片。临走时,影楼老板对二人说照片非常好看,两位新人的气质非常好,拍出来的照片和电影明星一样,因此,想把二人的婚纱照放在影楼的门口展示出来,希望能得到二人的同意。张某与刘某听到老板的夸赞后非常高兴,于是便答应了老板的请求,但未作进一步的协商。一个月后,张某再次从该影楼门口路过,发现自己与妻子的婚纱照还摆放在门口,于是找到影楼老板要求其支付报酬。但却遭到影楼老板的拒绝,理由是影楼的行为已经得到了张某与刘某二人的同意。那么,影楼老板有权无偿使用张某与刘某的婚纱照吗?
依法解答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案中张某和刘某依法享有使用自己照片的权利,同时也有权同意影楼使用其照片,但不能因此认为同意其使用就意味着无偿使用。张某和刘某最初同意影楼使用其照片时,双方并未就此进行协商,但是后来张某明确提出影楼需要支付报酬才可以使用根据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张某的这一行为明确了影楼作为营利机构,不能无偿使用自己的照片,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是张某作出的明确意思表示,是影楼使用自己照片的前提条件,因此,如果影楼打算继续使用张某和刘某的照片,就应当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否则有失公平。对于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总结提示
我国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权,有权自主决定使用自己的肖像,也有权同意他人使用但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否则,即属于一种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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