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金勇诉田亦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6)京0106民初10976号
原告曹金勇,男,1968年8月13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国辉,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雁飞,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亦,男,1968年1月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马辉,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曹金勇与被告田亦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23日立案。原告曹金勇于2016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起诉以后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撤回起诉的权利。曹金勇作为本案原告,其要求撤诉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曹金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曹金勇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张萌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朱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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