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 民事诉讼律师

乘火车被他人打伤,可否要求铁路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6-01-01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09次 [字体: ] 背景色:        

乘火车被他人打伤,可否要求铁路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梁爱云

问:我在乘坐火车时,与邻座旅客张某因放行李问题发生争吵,张某动手将我打伤,为此造成我损失近4千元,因协商不成,我想向法院起诉,请问我是否也可以请求铁路企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2010年3月16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旅客人身损害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有过错的,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你所述,张某打人的行为是造成你损害的直接原因,故应当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起诉张某要求其赔偿你的损失。铁路企业作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对旅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你认为铁路企业未尽到防止你遭受张某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可以同时起诉铁路企业,但铁路企业承担的不是全部赔偿责任,只在未能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张某能够全部赔偿你的损失,则铁路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张某无法找到,铁路企业也只承担其应当承担的部分责任。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