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听嫂子说哥哥酒后被打伤,便火冒三丈地叫上六七个亲戚上门去讨说法,谁知却被人一砖头砸伤头部,造成轻伤。9月22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1月15日16时许,刘某和张某的哥哥张某乙酒后相互推扯着回家,在推扯过程中张某乙倒地头部磕伤。张某的嫂子认为丈夫张某乙头上的伤是刘某故意打伤的,遂告诉小叔子张某,张某听后即叫上自家亲戚六七人到刘某家质问,刘某见那么多人来找自己,便站在房顶朝张某等人砸砖头,致使张某头部受伤。 2015年1月28日,经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2015年5月9日,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约定由刘某一次性赔偿张某4万元,取得了张某的谅解。2015年5月12日,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张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张某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常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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