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问:结婚后,我与丈夫的感情一直不和,我们生育了一个儿子,现在已经读初中了。儿子的学费和生活费都逐渐增多,为了不影响他的学习,我不想与丈夫离婚,但是他一直不顾家,也不支付儿子的任何费用,我可以起诉他吗?
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