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女婿可否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案例:我邻居张氏有一个独生女儿张晶,婚后都在一起生活。几年前张晶因病去世,女婿岳杰带着孩子仍与岳父母一起生活,直至为老人送终。但在继承老人两间房屋的问题上,有人说女婿是外人,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两间房屋应上交国家。请问,丧偶女婿是否有权继承岳父母遗产?
评析: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这一规定,你邻居张氏的女婿一直与岳父母共同生活,服侍老人去世,显然属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的情况,因而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父母遗留的两间房的遗产,他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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