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插门”女婿还能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吗
答:“倒插门"女婿是指到女方家落户、与女方或女方家属长期共同生活的女婿。女婿落户女方后其和生父母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解除,对自己的生父母仍然有赡养义务,同时也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认为到女方家落户的女婿,特别是已经继承了岳父母遗产的女婿,不应该再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否则他就继承多份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到女方家落户的女婿确实有可能继承两份甚至三份遗产,这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到女方家落户的女婿,在其妻死后,在法律上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如果他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他当然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同时,由于他又是其生父母的儿子,并不因他结婚或者到女方家落户而改变其与父母的关系。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他又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当然,如果男方到女方家落户后,对自己的生父母有遗弃、虐待行为,那么,法院可依法剥夺他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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