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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专栏简介

合同效力

  • 常见合同无效的10种情形
    日期:2022-10-10 点击:165次

    常见合同无效的10种情形被告在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尚未实际取得案涉交易房屋,且在合同签订时尚不能确定房屋的具体坐落,直至本案法庭辩论终结前仍未取得抽签分房资格,交易标的无法确定,不具备房屋买卖合同的必要条款,该合同不成立。注意:合同不成立的,比照合同无效处理。

  • 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条款的效力
    日期:2022-08-25 点击:102次

    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当事人有权处分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在合同中约定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的权利属于意思自治范畴,法院不应否定该约定的效力。同时,违约金本质上属于商事交易范畴的商事利益,商事交易主体约定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权利,应视为其对所参与的民商事活动的风险具有明确认知。违约金数额的高低也是商事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作出商业决策的条件之一,对此司法干预应当保持克制。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违约金的调整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才可进行,属于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的诉讼事项,当事人放弃此项权利并不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 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条款的效力
    日期:2022-08-25 点击:102次

    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当事人有权处分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在合同中约定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的权利属于意思自治范畴,法院不应否定该约定的效力。同时,违约金本质上属于商事交易范畴的商事利益,商事交易主体约定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权利,应视为其对所参与的民商事活动的风险具有明确认知。违约金数额的高低也是商事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作出商业决策的条件之一,对此司法干预应当保持克制。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违约金的调整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才可进行,属于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的诉讼事项,当事人放弃此项权利并不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 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条款的效力
    日期:2022-08-25 点击:117次

    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当事人有权处分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在合同中约定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的权利属于意思自治范畴,法院不应否定该约定的效力。同时,违约金本质上属于商事交易范畴的商事利益,商事交易主体约定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权利,应视为其对所参与的民商事活动的风险具有明确认知。违约金数额的高低也是商事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作出商业决策的条件之一,对此司法干预应当保持克制。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违约金的调整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才可进行,属于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的诉讼事项,当事人放弃此项权利并不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 当事人约定一定条件下合同无效的,应如何认定该条款之效力
    日期:2022-08-23 点击:288次

    当事人约定一定条件下合同无效的,应如何认定该条款之效力当事人虽在合同条款中记载“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之表述,但因合同无效与否不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该约定不应理解为合同效力之意。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如何理解,二审判决认为应当指当事人之间不再发生股权转让的交易,也即在一方未按约定付款时,应将已受让的股权返还对方。该认定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背一般社会公众的普遍观念。

  • 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支付行为无效
    日期:2022-07-31 点击:197次

    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支付行为无效本案主要涉及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支付行为的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购买支付行为,在未得到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购买支付行为无效,经营者应当依法返还价款。本案提醒广大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引导、监督,并应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密码,防止孩子用来绑定进行大额支付。网络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依法处理因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支付行为所引发的纠纷。

  • 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22-07-01 点击:223次

    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效力如何认定合伙协议就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的特别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其合法有效,合伙人应严格遵守该约定。合伙协议已经明确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财产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在其他合伙人未同意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之前,当事人就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签订的转让协议成立但未生效。如其他合伙人明确不同意该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则转让协议确定不生效,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履行力。当事人请求履行转让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合同已经解除,不必再确认合同无效
    日期:2022-06-26 点击:151次

    合同已经解除,不必再确认合同无效基于合同已解除的事实状态,合同对当事人再无拘束力,不必再行确认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解除,作为原告的其中一方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合同的效力,此时确认效力之对象实际已不复存在,其也没有提出其他任何与合同履行或合同效力相关的诉讼请求,缺乏诉的利益,故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受诉法院基于原告起诉时合同已解除的事实状态,认定该合同失效,实系指该合同对当事人再无拘束力,处理结果并无不当。

  • 当事人通过合同所实施的行为虽构成刑事犯罪,但不能以此否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所应具有的民法上的效力
    日期:2022-06-24 点击:126次

    当事人通过合同所实施的行为虽构成刑事犯罪,但不能以此否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所应具有的民法上的效力

  • 以“封建迷信”为交易目的的合同的效力认定
    日期:2022-06-18 点击:301次

    以“封建迷信”为交易目的的合同的效力认定公序良俗原则司法适用的过程反映了国家的社会价值取向,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有违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行为,如果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缺乏裁判依据的,可以援引公序良俗原则来保护民事主体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具有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但由于公序良俗的内涵较为丰富,给司法裁判留下了较大的自由裁量尺度,易出现价值取向判断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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