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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中违约条款的效力保证保险合同中,违约条款主要约定了两方面内容:一是关于投保人未如期归还被保险人贷款,保险人理赔后取得相应债权的约定,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二是关于投保人逾期未归还保险人理赔款项的约定,这种约定主要表现为保险人在实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外,以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资金占用费等名义要求投保人承担额外的责任。
公司负责人在合同上盖假章公司应否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吗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由此可见,享有撤销权的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的事由(也就是发生可以行使撤销权的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权利,否则丧失撤销权。
买东西时上了“托儿”的当,此买卖合同还有效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买卖过程中的“托儿”正是与卖方恶意串通之人,他们的行为即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休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因此,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是在公司负责人超越权限的情况下签订的,还有效吗一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对于一个不可能知道其单位分工的人来说,合同是有效的。如我国《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15岁的孩子有权完全独自接受亲朋的赠与吗15岁的孩子有权完全独自接受亲朋的赠与。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当事人能否为阻止合同成立而使所附条件成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必须使条件在自然条件下生效,不得人为阻止合同生效或者促成合同生效。如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当事人能否为阻止合同成立而使所附条件成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必须使条件在自然条件下生效,不得人为阻止合同生效或者促成合同生效。如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农村房屋连环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成员身份密切相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如何认定农村房屋连环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如果当事人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表示,且房屋买卖行为并没有导致宅基地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该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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