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合同效力专栏简介

合同效力

  • 格式合同中空白条款效力的认定
    日期:2016-01-20 点击:143次

    格式合同中空白条款效力的认定债务人一般会提出抗辩,主张己方签字时部分合同条款还是空白、对方未经授权单方补填无效。对于此类抗辩,首先需要审查相关条款是否为事后补填,该主张的举证责任在于债务人,如其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则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合同内容及效力。其次,如果能够查明合同条款确系事后单方补填,应当考察补填内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已经口头告知相对人或通过其他合同予以固定

  • 有关合同无效的几个重大问题
    日期:2016-01-20 点击:151次

    有关合同无效的几个重大问题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无效本质上就是对当事人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的一种限制和干预。从整个合同法发展的进程可以看出,实际上整个近代合同法都是在合同自由(或者意思自治)和国家干预(包括无效制度)两者之间发生的一种冲突和博弈。

  •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能否强制其生效
    日期:2016-01-17 点击:54次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能否强制其生效促成合同生效是合同项下的义务之一,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如不促成合同生效则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促成合同生效的义务而不予履行,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救济措施:第一,请求法院强制当事人促成合同生效;第二,作为相对方,通过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 夫妻单方出卖共有房产,已签合同有效吗
    日期:2016-01-12 点击:79次

    夫妻单方出卖共有房产,已签合同有效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部分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认定无效是原则,认定有效是例外。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看,虽然该合同正在履行且对方支付了对价,但由于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故该案不适用善意取得,你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迟延两天付款不构成根本违约不宜解除合同
    日期:2015-12-26 点击:71次

    迟延两天付款不构成根本违约不宜解除合同原告也为其延期履行付款义务向两被告支付了共计35万元的损失补偿费,且林木至今未砍伐,即使原告迟延两天付款,亦属轻微的迟延履行行为,不构成根本性违约,并不足以导致两被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视为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未成就,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宜解除,故原告主张确认两被告解除合同无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 借款交付前保证人请求解除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
    日期:2015-12-24 点击:54次

    借款交付前保证人请求解除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徐某作为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并未与债权人约定解除担保合同的条件,同时,本案也不存在徐某享有解除担保合同的法定情形,其单方通知撤回保证承诺并不必然产生解除担保合同的效力。

  • 无证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合同效力的认定
    日期:2015-12-23 点击:68次

    无证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合同效力的认定从基础电信业务的角度考量,《电信条例》第七条当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相较而言,无证经营增值电信服务的行为影响到全局性网络安全及公共秩序的可能性较小。从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约束角度看,《电信条例》第七条则又应当被理解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 丈夫擅自抵押夫妻共有房产被判无效
    日期:2015-12-23 点击:78次

    丈夫擅自抵押夫妻共有房产被判无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中的涉案房屋系王涛与刘东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且根据离婚协议书中的表述及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王涛个人所有,法院对王涛称房产系其个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 未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是否导致合同无效
    日期:2015-12-23 点击:50次

    未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是否导致合同无效王某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履行该合同,不能以陈某未履行协助船舶过户义务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绝支付货款。而出卖人陈某也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 积极提供相关证件协助王某办理船舶过户,如因陈某的原因致使船舶未能及时过户造成损失,王某可另行主张通过损害赔偿的方式要求未履行附随义务的陈某弥补其受损的权利。

  • 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还款协议之效力如何
    日期:2015-12-21 点击:56次

    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还款协议之效力如何该协议有效,但万某保可以不归还欠款。因为万某保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协议应是有效的。从行为上看,可以认为是万某保对万某的一种类似赠与的行为,因为其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没有对价关系,所以万某保履行的更多是一种道德义务,不应受法律强制,因此万某保可以不归还欠款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