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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制度
公司章程条款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冲突公司章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法订立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原则的文件,是公司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确定股东权利义务的依据。”其外在表现形式为“记载公司组织及行动的基本自治规则的书面文件”。由此可知,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与经营中最根本的事项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所继承股权分割的限制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的特别规定,还可以表现为对继承人分割所继承股权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公司章程对数个继承人的股权继承权没有进行排除或者限制,或者虽有限制但仍出现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死亡股东的股权时,公司章程还可以对所继承股权的分割作出进一步的限制。
公司章程对继承人继承权的限制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特别规定的最主要表现,就是对继承人股权继承权的限制。换句话说,依《公司法》第76条前半句的规定本可以继承股权的继承人,却因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而不得继承死亡股东的股权,从而其股权继承权实际上被取消。 对此如何进行限制,又有不同的表现。
公司章程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地位股东嗣后的行为不得与此相违背、抵触。因此,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继承已作出特别规定时,各股东都应严格遵守,如果某一股东在死亡时就股权继承所立的遗嘱,与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存在冲突,那么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在法律上也就不能产生效力。这一点在我们理解公司章程与遗嘱间的关系时,应特别予以注意。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扣发工资的效力问题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旷工3天或3天以上的,企业可以扣发劳动者当月的工资。该规定经过了用人单位的民主程序制定并进行了公示,其是否对劳动者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司法实务中认识不一。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8大事项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场合,允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事先自由安排出让股东与剩余股东间二者的利益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事项”15条汇总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 和 (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为50人以下。)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公司法》 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按照公司法设定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层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董事会的组织者、代表人;总经理(公司法的用语是“经理”,民众的习惯用语为“总经理”,本文使用“总经理”一语,取公司法“经理”之意)是公司经营的组织实施者、执行者。
规章制度的双重约束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不仅要受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调整,而且还要共同遵守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守则》);如果,这种规章制度不违背劳动法律法规的义务性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那么,它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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