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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讼案例
公司注销后,原公司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公司遗留债权,公司注销后,公司遗留债权并不随之消灭,对于尚未处理的公司遗留债权,原公司股东作为原公司权利承继主体,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公司遗留债权。
公司即使处于盈利状态,股东会长期失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已陷入僵局状态,可以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公司解散
董事长和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情况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市场管理机关以公司注销为由对未满3年限期的法人解除任职限制,并对其再次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予以核准的行政行为违法。
公司财务人员被骗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责任由谁承担?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不能将损失全部转嫁给劳动者,应当综合劳动者违反审慎义务的程度和用人单位管理、培训等制度的疏漏,均衡认定双方责任。
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范围与限度合资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是合资公司应当制备的文件材料,也是需要内部公开的资料,应当允许合资双方不受限制地查阅或者复制。故美国阿某斯有权在合适的时间自行查阅,否则将构成对阿某斯公司行使查阅权的不当限制。
有权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的股东身份认定标准及公司章程的约束力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自治规则,是实现公司自治的基本手段。除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公司章程的效力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排除,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理应得到遵守和法律的确认。股东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其相悖内容具有效力瑕疵。
股东虽未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但实际履行决议内容,该股东主张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与股东不得自行约定股东除名的条件股东除名是强行剥夺公司成员股东身份的行为,我国公司法对于股东除名的条件严格限定在“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这两种事由中,公司与股东不得自行约定其他的除名条件,股东会据此作出的除名决议无效。
股权转让条款性质认定应以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为准,股权让与担保情形中名义股东原则上不享有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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