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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行政诉讼
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违章建筑进行查处,属于信访事项当事人认为涉案违章建筑违反规划要求,向市政府提交投诉书,请求市政府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其申请内容实为向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属于《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信访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两次诉讼请求的具体表述存在差异不影响重复起诉的判定所谓重复起诉,是指当事人对同一被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后,再次提起诉讼的情形。其特点是两次起诉的原告和被诉行政行为均相同。即使两次诉讼请求的具体表述存在差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被诉行政行为后,同一当事人又对同一行政行为再次提起行政诉讼的,亦属于重复起诉的情形。
2019年度辽宁省行政机关败诉典型案例如果行政行为违反法律的相关程序性规定,亦需依法判决确认违法。本案中,违法建筑的认定应由规划部门出具案涉房屋未经过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相关确认证明后才可认定为违法建筑。同时,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时,亦应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高度重视相关条款中的期限规定,不能随意缩减异议期限,不能剥夺当事人的复议或诉讼的权利。
关于线上审批意见性质认定及可诉性分析市监局的审批意见对增加的涉及培训类项目是否予以核准已经具有明确的结论,即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许可为法律明确的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申请登记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先行审批,并在正式提交材料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其实质是若无法提交前置批准文件则不予核准。同时,办理变更登记需提前通过网络进行预约申请,若不能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则系统会重复退回修改,市监局作出的审批意见具有明确的结论且已经对XX管理咨询公司的权益产生实际的影响,具有可诉性
如何区分是宏观意义上的管理职权行为还是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基于特定的事实和条件应为一定行为的具体法律义务,行政主体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将直接导致特定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针对此类具体职责,法律、法规或规章一般均明确规定了具体履行职责的内容及方式,在没有相关具体规定的情况下,笼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要求人民政府履行特定职责,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责令行政机关作出特定行为的复议决定本身就包含对不作为行为违法性的确认在要求行政机关作出特定行为的给付类复议案件中,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作出申请人所要求的行政行为,即是对被申请人不作为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并进一步实现了申请人要求给付特定行政行为的复议目的。因此,责令被申请人作出特定行为的复议决定,本身就包含了对不作为行为违法性的确认,而无需再专门作出确认不作为行为违法的复议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对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的原告撤诉后是否还可以再次起诉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诉讼在审查对象、案件处理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而行政赔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违法行政行为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赔偿问题。行政赔偿诉讼与民事赔偿类诉讼都涉及赔偿问题,两者在审查内容、裁判方式等方面具有较高同质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的答复意见汇总正文(1989-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的答复意见汇总(198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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