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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纠纷专栏简介

侵权纠纷

  • 产品责任中的被侵权人都包括哪些人?
    日期:2013-04-10 点击:84次

    产品责任中的被侵权人都包括哪些人本条所讲的被侵权人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之后,有权要求获得赔偿的人。包括直接购买并使用缺陷产品的人,也包括非直接购买使用缺陷产品但受到缺陷产品损害的其他人。

  • 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责任的情形
    日期:2013-04-10 点击:53次

    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承担责任的情形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原则是“有过错”。这一规定表明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是有过错,即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销售者因有过错致使产品存在缺陷的情形下,才承担产品责任。因此,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日期:2013-04-10 点击:67次

    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产品缺陷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原因,受害人所受到损害的事实是由于缺陷产品导致的结果,二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产品生产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日期:2013-04-10 点击:78次

    产品生产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产品责任在性质上应当是严格责任。严格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无过错责任。如果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具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则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行为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时才能被免除其责任。

  •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169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原告追索损害赔偿的诉讼,以下四个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其一,碰撞发生地,即船舶碰撞的侵权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其二,碰撞船舶最初到达地,即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后,受害船舶最先到达的港口所在地。其三,加害船舶被扣留地,即加害船舶实施侵权行为后继续航行,后被有关机关扣留的具体地点。其四,被告住所地,一般是加害船舶的船籍港所在地,即该船舶进行登记,获得航行权的具体港口。

  •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125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是车辆、船舶或者航空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例如,火车相撞、脱轨;汽车倾覆,撞击了其他车辆、人员;轮船相撞、沉没;内河航船撞坏了码头造成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亡;航空器坠毁;因排油、抛物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等。

  •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274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的,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只要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侵权结果地在中国领域内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诉讼管辖权。

  • 关于向我国领域外送达诉讼文书方式的规定
    日期:2012-07-17 点击:221次

    关于向我国领域外送达诉讼文书方式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只是在当事人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情况下采用。如果当事人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即使是外国当事人,也仍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送达方式送达。从另一个角度上讲,即使当事人是中国籍人,如果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居于国外,也需要采用本条规定的特殊送达方式。

  • 关于在我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中外合作勘探开发合同发生的诉讼,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
    日期:2012-07-17 点击:1322次

    关于在我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中外合作勘探开发合同发生的诉讼,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涉及国家主权,理应受到我国法律的调整,也应当由我国法院管辖。同时,合同纠纷诉讼由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院管辖,这也是国际上公认的一条原则,也是其他国家民事诉讼法律在合同纠纷诉讼管辖问题上所依据的一项基本准则。

  •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日期:2012-07-17 点击:1373次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应诉管辖又称默示的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一方当事人在一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国法院行使管辖权不提出异议,并无条件应诉答辩,从而导致该法院管辖权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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