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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向对方提出民事赔偿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财产混同,除非双方事先有约定,否则被告一方的财产无法从中区分出来。但是,夫妻之间发生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往往会导致当事人离婚的后果,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执行完全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得到实现。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应如何处理上述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法定的,对于除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之外的其他亲属而言,同属于第三顺位监护人,因此,玲玲的其他亲属如对担任监护人产生争议,应首先由其父母所在单位或其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再申请法院裁决。
分家析产与继承的区别分家析产的前提是存在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对于这类纠纷在处理时,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是至关重要的,很多这类的案件,往往缺乏证据材料,导致案件败诉。因此聘请专业的律师,给予专业的取证咨询服务,代理客户书写各种法律文件材料,争取客户权益的最大化。
分家析产的范围是有无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共有财产的范围只应包括家庭共同经营的各项财产,以及共同经营收入中用于扩大家庭生产经营规模的财产,用于家庭集体消费的财产和作为家庭共同积累和储蓄的财产。除这些财产外,其他财产不构成家庭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外形成侵权之债的认定与处理对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认定规则。关于如何将认定规则与推定规则相结合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趋向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既防止夫妻双方相互串通,以离婚手段规避法律、逃避债务,也防止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债务,多分财产,实践中通行的做法是根据不同的诉讼采取不同的措施。
夫妻扶养义务能否成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依据对于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因此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继父母子女形成拟制血亲的条件辨析秦某与严某恋爱、婚姻期间,共同抚育子女时间长达五年以上,应当认定形成抚养关系,即成为拟制血亲,其权利义务等同于生父母子女关系,该关系不再因严某婚姻而发生转变,秦某要求严某补偿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但其有继续抚养继子女成年的义务和将来得到赡养的预期权利。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起算时间如何确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起诉之前的抚养费起诉主体不适格。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被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要求给付抚养费起诉主体应当是原告的女儿而非本案原告。
,冒名结婚常见于冒名者本人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或诈骗婚姻之中,是指非以本人真实姓名与他人结婚,而冒充他人之身份申请登记结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字申请结婚并领取结婚证的,是冒名者本人,被冒名者或知情,或不知情。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诸多离婚案件中,结婚登记存在瑕疵的现象数见不鲜,存在的瑕疵情形也复杂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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