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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专栏简介

财产保全

  • 保全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是否需以其财产不足为前提
    日期:2017-09-07 点击:154次

    保全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是否需以其财产不足为前提法律规定的是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并非是说债务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必须以债务人名下财产不足为前提,倘若法院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将使今后执行难度加大,而保全债务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更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同时又不涉及损害双方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并非不可以采取保全。

  • 明知是窃取的支票帮忙套现的行为如何定性
    日期:2017-09-04 点击:190次

    明知是窃取的支票帮忙套现的行为如何定性盗窃支票是一种特殊的盗窃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意图通过盗窃已填上金额的支票而非法占有他人的银行存款,其行为应当由两个过程组成,即盗窃支票和兑取现金,二者缺一不可,否则盗窃行为不完整,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亦难以实现。

  • 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债权人能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日期:2017-09-04 点击:297次

    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债权人能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律并未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等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后。本案虽然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但根据法律规定,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申请人应当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因此,可以理解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债权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基本问题分析
    日期:2017-08-02 点击:186次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基本问题分析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人)签订保险产品合约,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者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保全担保的目的。

  • 以房抵债调解书不具有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其他债权人仍可采取保全措施
    日期:2017-08-02 点击:134次

    以房抵债调解书不具有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其他债权人仍可采取保全措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应当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但以物抵债调解书只是对当事人之间以物抵债协议的确认,其实质内容是债务人用以物抵债的方式来履行债务,并非对物权权属的变动。因此,不宜认定以物抵债调解书能够直接引起物权变动。

  •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日期:2017-05-19 点击:168次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如何申请财产保全不是所有民事官司都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只有涉及财产给付的官司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比如有财产争议的离婚官司、欠钱不还、拖欠货款、买卖合同纠纷官司等等。也不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都会受理,只有符合条件的法院才会受理。

  • 仅有财产线索就可保全、诉中保全不再全额担保
    日期:2016-11-23 点击:299次

    仅有财产线索就可保全、诉中保全不再全额担保财产保全是指为保障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避免胜诉债权人权利遭受损失,而对当事人处分相关财产予以限制的一种诉讼保障制度。这项制度在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最高法出台财产保全新规、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日期:2016-10-24 点击:237次

    最高法出台财产保全新规、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1)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2)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3)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 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
    日期:2016-09-19 点击:738次

    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如发生在债务履行未到期的时机,则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否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难以举证。这种情形,建议债权人可以书面发函要求债务人提供履约担保,如债务人未能提供,或提供的担保不足债务数额的,债权人可以此为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财产行为

  •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有哪些类型
    日期:2016-09-19 点击:193次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有哪些类型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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