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一)概念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种类
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比如约束直到酒醒,防疫隔离,解毒)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间接强制)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间接强制)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注:行政强制执行分为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其中,代履行和执行罚属于间接强制,其余的属于直接强制。但履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向当事人收取必要费用的执行方式。(比如说,王某违法停车,交警为了防止路段不被堵塞,于是派拖车将王某的车拖走,那拖车的运输费用就得由王某支付。)
二、行政许可
(一)概念: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规范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比如开车要考驾驶证,开店要有营业执照。)
(二)特征:申请,授意,外部性,要式性,一般禁止性
(三)种类:
1.普通许可:从事直接涉及公共利益或个人重大利益的特殊活动(比如考驾驶证)
2.特许: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或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比如说有数量限制的许可,成立自来水公司只有那么几家)
3.认可:特定职业行业资格、资质的确定。(比如说考律师证、教师证)
4.核准: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检验、检测、检疫
5.登记: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比如说工商登记,社团登记)
行政许可意味着在行政机关许可前,当事人是不可以从事相应活动的。只有行政机关以许可的方式同意了,当时人才可以开展相应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