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件主要证据规格
1、询问被害人。问清发案时间、地点、手段等犯罪事实和情节、犯罪后果,问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对被害人的陈述要经查证属实,排除伪证和诬告的可能性。对于不满十四岁幼女的询问应由其监护人在场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2、询问被害人亲属或知情人,了解所得情况的来源及具体的案情。
3、获取目击群众的证言。
4、走访调查中所获的证据材料。
5、强奸作案遗留下来的精液、血迹要经过化验和查证,同时对现场提取毛发、指纹、足迹,现场遗留痕迹、遗留物、分泌物、铺垫物、擦拭物进行鉴定。必要时应作DNA鉴定。
6、向被害人提取被撕坏的衣裤、内裤、血衣、被强奸后的分泌物、被害人血型。
7、提取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厮打遗留在现场的钮扣、裤带及其它随身携带物品。
8、提取被害人受伤情况的诊断证明、病历等,阴道撕裂、身体表皮受伤、妊娠等,要做出鉴定结论。
9、被害人死亡的,应做尸体鉴定结论。
10、制作现场勘查卷,包括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
11、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的笔录、现场指认笔录。
12、收缴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时的作案工具,拍照后附卷,并查明作案工具是否是犯罪嫌疑人用以恫吓、胁迫被害人,实施强奸犯罪时所用。
13、调取被害人户卡、查明被害人是否是幼女。
14、审讯犯罪嫌疑人。(1)审清实施强奸犯罪的时间、地点及周围环境;(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如过去相识、有过来往的,要查清他们之间的认识过程和接触情况;(3)实施强奸的具体手段和经过,包括暴力胁迫、诱骗、醉酒、药物麻醉、利用职权或从属关系等;(4)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实施强奸犯罪的思想基础和预谋过程;(5)实施强奸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致伤、致残、致死等);(6)犯罪前后的表现,是初犯还是惯犯,是投案自首还是被迫交待;(7)如系轮奸犯罪要分清主犯、从犯和各自的罪责;(8)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生理特征、衣着、年龄的了解情况。
15、被害人受侵害后造成的后果,如精神失常、呆滞等。
16、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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