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名胜古迹的管理制度。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故意毁损名胜古迹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界限。区别在于:(1)对象不同;(2)对情节的要求不同。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以情节严重为条件;而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没有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
根据刑法第32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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