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教唆朋友“吸毒",要受到什么刑事处罚?
江某带一群朋友去夜总会玩,由于是这里的老主顾了,因此总是会享受一些特殊的待遇。在一次聚会上,江某神秘地向所有人炫耀:如果有人想尝试一下吸毒,凭他的面子可以轻易地得到,并且说偶尔吸毒没啥事,特别好玩刺激。众人半信半疑,跃跃欲试。于是,江某拿出了一些海洛因,并引诱朋友们吸毒,有一些人没有经受住诱惑。服务员发现后报警,警方将参与聚会的人全部拘留。那么,江某引诱朋友吸毒,构成犯罪吗?
律师说法:江某引诱朋友吸毒,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本案中,江某引诱众人吸毒的情节非常恶劣,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已经触犯了刑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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